四届市委启动第三轮巡察,对8个市级部门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昨(21)日,四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按工作安排,市委四个巡察组将于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月26日,对市委编办、市民宗局、市司法局、市档案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外侨和港澳台办、市投资促进局开展巡察。巡察内容将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着力发现基层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突出问题。
在第三轮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还将对16个市级部门(单位)同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机动式”巡察。
会议强调,市委各巡察组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导巡察工作。要强化问题意识和责任担当,牢牢把握巡察重点,突出政治巡察,做到敢于坚持原则,勇于较真碰硬,使巡察真正成为从严治党的“利剑”。被巡察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积极配合市委巡察工作,严守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监督。
会后,市委巡察办围绕如何把握巡察工作流程、如何运用巡察工作资料、如何确保巡察实效等内容,对巡察干部进行了业务培训。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黎明出席会议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