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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解决行政行为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市法制办
按照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四川省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正风肃纪工作切实解决“四风”突出问题9个专项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就“切实解决行政行为不规范的问题”,制定如下方案。
一、 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开展专项整治、深化正风肃纪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和优化行政执法程序,改进和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严肃查处行政执法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二、 责任分工
本项专项整治工作牵头领导为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剑东,牵头单位为市政府法制办,整治时限为2014年9月。
(一)解决行政审批中项目清理不到位、联审联办不配合,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等问题。
主办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人:卢映国
协办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审改办
(二)解决行政执法中态度生硬、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执法程序不合规,滥用职权、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行政处罚中乱罚款、乱收费,处罚标准不统一等问题。
主办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责任人:李阳军
协办单位: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文新广局、市知识产权局
(三)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程序,简称电子政务大厅和行政权力运行基础平台及监察平台,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主办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责任人:李阳军
协办单位:市政府办、市委编办、监察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市审改办
(四)严肃查处执法不公,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收红包、拿回扣等问题。
主办单位:市监察局
责任人:蔡军
协办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三.工作措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条件。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行政审批项目前置条件,原则上一律取消;确需保留的,报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定。严格控制各类年检、年审和注册,清理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规范中介服务行为。二是推进和完善并联审批。推进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和联网并行,时限“一窗进出”。三是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要求。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和面向企业、个人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公共服务事项,行政机关出具的与行政审批相关的规划确认书、审查意见、批准文件等前置审批材料,进入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办理。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体系和标准化建设,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规范行政执法。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对聘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合同、临时工进行清理。二是待《四川省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定》颁布实施后,结合本市实际,制定细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并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制定,规范裁量权行使。三是督促各县(区)、各行政执法部门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推进柔性执法,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四是制定扩大乡镇行政执法权限的政策意见,下沉执法重心,提高基层执法效能。五是将环境保护、农业、林业、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知识产权等领域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在政府网站依法公开。六是督促各县(区)、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落实《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从源头上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改革完善行政复议体制,创新案件审理机制,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透明度,增加案件公开审理比例,按照“有错必纠”的原则撤销违法或不当具体行政行为。指导各级行政复议机构进一步巩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成果,加大纠错力度。
(三)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制约。
一是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要求,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分期分批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严格界定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范围,取消市、县(区)规范性文件设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二是指导县(区)政府全面完成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推动建立省、市、县三级联网,包含行政职权目录、电子政务大厅、行政权力运行基础平台和行政权力运行检查平台的“一目录、一厅、二平台”运行系统,确保行政权力事项公开、行政权力运行透明、行政监察实时到位。三是加强对各县(区)、各部门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检查,对行政权力应当纳入而未纳入平台运行的实行问责。
(四)严肃查处行政执法违法行为。
一是督促各级行政执法部门通过自查和公开征集意见的方式,梳理2—3件涉及公共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并进行公开承诺,公布整改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加强督促检查,对整改不力的予以问责。二是组织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