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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解决违规选用干部问题专项方案
市委组织部
根据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安排和部署,现就做好切实解决违规选用干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按照市委实施意见和解决“四风”突出问题的要求,把解决违规选用干部问题摆在重要位置,通过整治重点问题,完善制度措施,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追责,坚决遏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择不扣的贯彻执行。
二、责任分工
本专项整治工作牵头领导为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赖荣,牵头单位为市委组织部,整治时限为2014年9月。
(一)开展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专项治理,实行“带病提拔”问题责任倒查,严肃查处用人上违规违纪行为。
主办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 任 人:陈俊
协办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人社局、市委编办
(二)认真落实新提拔干部任职双承诺制、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干部实行职位限入和提拔限制等制度。
主办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 任 人:陈勇
协办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三)推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制度,强化对选人用人全过程的监督。
主办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 任 人:陈俊
协办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人社局
三、工作措施
(一)广泛开展“讲规矩、守纪律、严监督”集中教育宣传月活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利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等,加强对新修订《干部任用条例》和新制定的《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的学习和宣传,指导督促县(区)党委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广泛利用党报党刊、网站、手机信息平台等渠道,开展印发学习资料、知识测试、领导干部访谈等宣传活动,使各级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部门学规矩、懂规矩、守规矩。
(二)加强对新修订《干部任用条例》及系列配套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及系列配套法规,严格执行用人标准、原则、程序和纪律,端正用人导向,规范用人行为。加强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检查,强化县(区)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离任检查。突出问题导向,对选人用人方面举报反映多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满意率低的、出现严重违规违纪用人问题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三)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对报告事项从严审查把关,审核中重点把好动议理由、领导职数、资格条件、履行程序和民意基础“五关”。特别是对干部破格提拔事项的审批,坚持标准更高、程序更严,凡不符合“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一律不得提拔,凡未按程序、未经审批作出的破格提拔决定一律无效。
(四)全面推行新提拔干部任职承诺制度。新提拔领导干部应遵守政治纪律、正确履行职责、坚持优良作风、保持勤政廉洁等在适当范围内作出公开承诺。任职承诺的主要内容要以书面形式,经本人签字后存入个人档案。党委组织部门定期对照承诺书对新提拔干部的践诺情况进行跟踪考核,视具体情况予以肯定、提醒或批评。
(五)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干部实行职位限入和提拔限制。严格执行《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干部实行职位限入和提拔限制,不得担任重要部门、重要岗位领导职务、并限期对有关人员进行岗位调整,严把选人用人入口关。
(六)全面推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制度。全面推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制度,如实记录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情况,强化对选人用人过程的监督,为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提供依据。定期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考核评价,对结果明显偏低的,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并责令整改。
(七)深入开展超职数配备干部专项治理。按照中央、省委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相关要求,会同市委编办、市公务员局、市人社局深入开展超职数配备干部专项治理工作,对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单位)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进行普遍检查,督促县(区)限期整改消化,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务、职数、职级管理。对新出现的违规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问题一律严肃查处追责。
(八)严肃查处违规选人用人问题。加强信访举报平台建设,加大对选人用人举报信件的受理力度,严肃查处违规用人问题,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坚决不放过,特别是对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进一步完善整治买官卖官问题“特别监督档案”,建立违规选人用人工作倒查机制,凡出现“带病提拔”、突击提拔、违规破格提拔等问题,都要对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倒查,不仅查处当事人,而且追究责任人。对一个地方或者单位连续发生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问题的,或者发生大面积、群体性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问题的,必须严肃追究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