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海安县检察院在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活动中发现了乡镇水厂回购中的腐败线索,一举查获了包括谢双平为典型代表的供水领域职务犯罪窝串案6件9人,其中谢双平一人受贿金额就达57.3万元。前不久,海安县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谢双平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前线也是“钱线”
2010年11月中旬,不到40岁的谢双平从海安县住建局回到了时为海安县供水公司,后来更名为海安县区域供水有限公司,成为公司最年轻的副经理。就任副经理以后,海安县政府决定对全县20余家乡镇私营水厂实行兼并回购,整合成为县供水公司的国有下属企业,县供水公司将这项工作具体交由谢双平牵头负责。
这项安排一下把谢双平推到了乡镇水厂兼并回购的最前线,成了握有实权的“水老虎”。2010年年底的一天,该县仇湖水厂厂长贾广林找到谢双平,婉转希望他关心仇湖水厂的回购,同时请他帮忙在仇湖、墩头等4家水厂合并后新成立的墩头分公司经理人选上优先考虑他。临走时,贾广林留下了一个装有2万元的“拜年”信封,谢双平推辞一会儿便收下了。在随后墩头分公司的经理人选酝酿中,贾广林果然得到谢双平的大力举荐,成功地从当地4家水厂负责人之中脱颖而出,成为墩头分公司经理的候选人。
这个口子一开,上门的人也就多了。有的盘算着水厂在兼并回购中能弄个好价钱,有的希望在新建的分公司中能谋个好职位,还有水厂老板甚至将自己水厂的家族员工都托付给了谢双平,请他给予照顾。他们的目的虽然不同,但采取的方法都一样:送钱。在2010年至2012年水厂兼并回购期间,谢双平仅此一项,就收受贿赂达15次之多,总额近20万元。
给了钱就能顺利施工
水厂兼并回购以后,海安县政府随之启动了镇村管网改造工程,为全县所有乡镇长江引水全覆盖做好准备。该县供水公司党支部又把这项工作继续交给了谢双平。
镇村管网改造,需要采购大量的供水设备和管道,这无疑又是一块“肥肉”。谢双平参照往年的惯例,在工程或设备采购中,沿用年初比价或议标等方式,确定工程施工单位和供货单位的中标人顺序,不确定施工项目和供货数量,约定在中标单位来不及完成时,供水公司可以请第二、第三候选单位施工或供货。
“这样的施工和供货方式,即便中标了,但到底能有多少项目可做,恐怕还是个未知数。”对于这一点,中标镇村管网工程托管业务的工程老板李德林深有体会。2014年初春,李德林找到负责组织协调各分公司管网改造工程的谢双平,向其反映了许多分公司把他中标的项目交给其他候选单位去做的情况。谢双平回复他说:“我们公司可以根据工程进度把中标单位来不及做的业务让第二、第三候选单位来做。”言谈间还不经意地透露了自己因买房而在外面借了10多万元的情况。
李德林再一次找到谢双平,给其奉上了一个10万元的大信封。此时的谢双平态度发生了180度的大转弯:“这个业务既然是你中标,就应该由你来做,其他人如果没有得到你的允许应该不好做。我们公司虽然可以把中标单位来不及做的业务让第二、第三候选人来做,但也应该征求中标单位的意见”,并表示尽快了解一下他的项目情况。很快,在谢双平的关心下,李德林的托管业务重新变得顺风顺水、满负荷运行。他也懂得“知恩图报”,向谢双平行贿总额达19万元。
拆分工程规避招投标
2015年春节前的一天,给过谢双平不少好处的个体瓦工包工头刘德贵又找到了谢双平,想承包县供水公司即将开始的备用深井泵房建设工程、环境整治和旧房修缮补漏项目。当时,按照该县供水公司的规定,大于5万元的施工项目应当经过公开招投标,而备用深井泵房建设工程、环境整治和旧房修缮补漏项目的总投资超过30万元,且施工难度不高。如果进行招投标,刘德贵不一定能中标。走招投标这条路肯定行不通,怎么办?
于是,谢双平找来了下属几个相关分公司的负责人一起商议,就在大家一筹莫展之际,谢双平灵机一动:“大额工程不就是多个小额工程的总和吗?”随后,一个通过拆分工程来规避招投标的发包方案就这样形成了,并由谢双平安排人员陪同刘德贵到各个分公司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就这样,每个分公司的工程量果然小于5万元,也就无需再公开进行招投标了。
2015年中秋节前,刘德贵在谢双平家附近送给他现金2万元人民币和2条名贵香烟,以后又陆陆续续地送过几次,共计人民币17万元。
(文中涉案人员均系化名)